政经谭 | 证监会引导中长期资金发展权益投资 西安设立百亿城更基金
中国证监会召开机构投资者座谈会 为养老金、险资等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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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和部分大型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
观点新媒体获悉,会议认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疫情后稳定恢复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居民财富管理、资产配置和养老投资需求不断增加,中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面临着难得机遇。
会议提出,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金融市场改革深入推进、长期利率中枢下移的新形势下,养老金、保险资金和银行理财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加快发展权益投资正当其时。各类机构要提高对中长期资金属性和责任的认识,坚持从战略高度看待和重视权益投资,不断加强投研能力建设,壮大投资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投资管理体系,推动建立三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机制,着力提高权益投资规模和比重。
参会机构一致表示,将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正确看待市场短期波动,把握长期向好的大势,强化逆周期布局,加大权益类资产配置,用实际行动引领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努力实现服务高质量发展、客户资产保值增值、机构自身长期健康发展的更好统一。
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研究相关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政策协同,共同为养老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参与资本市场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保障,促进资本市场与中长期资金良性互动。
西安设立3支政府引导基金 当中包括100亿城市更新基金
近期,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出资基金设立及运营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
观点新媒体获悉,政府引导基金中,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其中西安市统筹安排80亿元,争取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支持20亿元。
创新基金重点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主要投向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光电芯片、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行业方向。
对单个子基金的投资额不超过创新基金总规模的20%,原则上不超过被投子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得成为子基金单一第一大出资人,对投资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子基金最高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40%。直接投资的比例不超过创新基金总规模的20%,直接投资金额不超过被投企业总股本的30%且原则上不为第一大股东。
西安市城市更新基金(以下简称城更基金)总规模100亿元,由西安财金公司发起并认缴出资。市财政根据基金运作情况给予西安财金公司资本金补充支持。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我省城市更新相关专项资金出资支持。基金首期实缴40%,后续出资根据基金运行及资金需求情况灵活安排,原则上3年内实缴完毕。
城更基金结合我市城市更新领域相关重点项目,聚焦全市片区综合开发、老旧街区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三个方向,优先支持更新效果明显、市场效益较好、示范效应较强的“微更新、微改造”项目。
基金遵循“政府引导、企业发起、社会参与、片区合作”的原则,积极探索“城市更新+产业导入”运作模式,吸引各级国有企业、建设开发运营类企业、投资机构等主体参与子基金投资运作,积极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基金原则上对单个子基金的投资金额不超过该子基金规模的20%,并根据区域情况提供差异化支持,充分发挥基金引导放大作用。
财政部:国有企业等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
8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提出,落实政府采购、稳岗就业等扶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包括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财税政策效能,包括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促进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因地制宜出台进一步支持政策。具体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稳岗就业等扶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一是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严格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通过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支持中小企业开展采购合同融资,加大信用担保运用,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二是支持中小企业稳岗扩岗。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中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是保障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要按照项目进度和预算安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单位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落实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健全防范新增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防歧义合同、“开口合同”,将政府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日常监管,形成有力约束。
广东汕头: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
8月24日,广东省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异地限制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称,即日起,对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到汕头市购房的职工,取消其与配偶必须有一方为汕头市户籍或一方须在汕头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限制。
即: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只要符合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以在汕头市申请办理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同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直冲(部分)结清还款业务的通知》,该中心开通“公积金贷款直冲(部分)结清还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提前(部分或结清) 还款时,如果公积金缴存账户有可用余额,可以用余额直接冲还。